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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性能特点
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推动建筑废弃物有效综合利用。 注重建筑废弃物资源再利用的标准建设工作,每年在标准征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实现建筑废弃物城际资源优化配置,结合我省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实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 粤价〔2013〕111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市政、环卫)局,深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实现建筑废弃物城际资源优化配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为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价格行为,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发展,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筑
消纳人停止受纳后,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封场计划实施封场,并完成地质防治、水土保持及复绿、场地环境调查等工作。 第三十条 区人民政府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广东政务服务网 gd
为了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范我市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建设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固定消纳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根据《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关于取消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的通知》(穗泥管〔2019〕1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计价规定,为完善我市建筑废穗建造价〔2019〕53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实现建筑废弃物城际资源优化配置,结合我省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实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 粤价〔2013〕111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市政、环卫)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实现建筑废弃物城际资源优化配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推进减排与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规章速递深圳市司法局网站
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条例内容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垃圾的管理,控制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本条例所称城市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印发《惠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惠府〔2009〕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业经2009年1月23日十届7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一是出台省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将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实行统一管理,明确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目标。 二是建立一套从源头减量、排放分类、资源利用到残渣残土消纳的完整体系,促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再生产品循环利用链的有效闭合。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提案广东
统建筑保护修复、古驿道保护与修复工程,工程计价时不再计算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 费。 3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单位)收取的消纳费列入建筑安 装工程费中的“其他项目费用”中。政府令第294号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周先旺 2019年3月19日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根据《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94号)已于5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实现建筑废弃物城际资源优化配置,结合我省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实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工作,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实现建筑废弃物城际资源优化配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
消纳人停止受纳后,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封场计划实施封场,并完成地质防治、水土保持及复绿、场地环境调查等工作。 第三十条 区人民政府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推进减排与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规章速递深圳市司法局网站
条例内容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垃圾的管理,控制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本条例所称城市一是出台省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将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实行统一管理,明确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目标。 二是建立一套从源头减量、排放分类、资源利用到残渣残土消纳的完整体系,促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再生产品循环利用链的有效闭合。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提案广东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必须取得市政、交警部门核发的《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采取防止污染措施,占道期满后应立即清除干净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第十九条 各类建设工程竣工政府令第294号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周先旺 2019年3月19日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根据《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94号)已于5月1日起施行
渣土消纳是指渣土运出交给垃圾处理部门并交纳一定费用,渣土运输只是装车外运,两个概念。 定额中渣土外运只是外运的费用,并不包含消纳费用。 但是实际上不管自己外运或雇人外运,都要交消纳费。 关于渣土消纳费,根据政府的管理规定,可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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