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淤为名采砂非法采矿罪

以清淤为名采砂非法采矿罪

产量范围:2015-8895T/H

进料粒度:140-250mm

应用范围:2015-8895T/H

物      料:花岗岩、玄武岩、辉绿岩、石灰石、白云石、铁矿石、锰矿石、金矿石、铜矿石

产品简介

重庆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一审宣判重庆法院网 9月17日上午,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重庆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何某、杜某福、张某等3名被告人以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未经国家许可擅自开采砂清淤为名、采砂为实、超量开采等应归为非法采矿罪 来源:检察日报 应俊峰 康若平 非法采砂 摘要:刑法

性能特点

  • 重庆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一审宣判重庆法院网

    9月17日上午,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重庆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何某、杜某福、张某等3名被告人以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未经国家许可擅自开采砂清淤为名、采砂为实、超量开采等应归为非法采矿罪 来源:检察日报 应俊峰 康若平 非法采砂 摘要:刑法对非法采矿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入罪前提必须是“未取得清淤为名、采砂为实、超量开采等应归为非法采矿罪

  • 两高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非法采砂以非法采矿罪定罪 滚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解释》,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明为河道清淤 实为非法采砂 2017年3月,杜某福、何某共同商议利用长江航道码头清淤工程抽采河砂贩卖牟利,以充抵何某在杜某福的借款300万元。以清淤为名在长江非法采砂 重庆3人获刑处罚金 中国日报网

  • 以清淤为名在长江采砂5500余吨 重庆江津三被告人因非法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以清淤为名在长江进行非法采砂的案件,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9月17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重庆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何某、杜某福、张某等3名被告人以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未经国家许可擅自开采砂石3人以清淤为名在长江非法采砂牟利20余万,法院这样判

  • 重庆首例以清淤为名在长江非法采砂案宣判

    为了保护长江生态免遭破坏,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我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案件当事人何某、杜某福、张某等3名被告人以清淤为名行非但是,行为人河道采砂未按规定办理采砂许可证,而以疏浚河道为名,实际从事非法采砂行为,破坏环境资源的,则可依据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据最高检消息,2018年10月8日,高检院:如何认定非法采砂为非法采矿罪?依据是什么?

  • 【四大检察】江津:起诉全市首例以清淤为名在长江非法采砂

    2019年9月17日,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公开宣判,被告人何某、杜某福、张某以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未经国家许可擅自开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以清淤为名在长江进行非法采砂的案件,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重庆江津三被告人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刑

  • 重庆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一审宣判重庆市

    9月17日上午,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重庆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何某、杜某福、张某等3名被告人以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未经国家许可擅自开采砂石资源,直接侵害环境公益,破坏生态环境,均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清淤为名、采砂为实、超量开采等应归为非法采矿罪 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刑法第343条第1款对非法采 矿 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入罪前提必须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为了统一法律适用,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清淤为名、采砂为实、超量开采等应归为非法采矿罪 政策法规

  • 两高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非法采砂以非法采矿罪定罪 滚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解释》,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07:11:917明为河道清淤 实为非法采砂 2017年3月,杜某福、何某共同商议利用长江航道码头清淤工程抽采河砂贩卖牟利,以充抵何某在杜某福的借款300万元。以清淤为名在长江非法采砂 重庆3人获刑处罚金 中国日报网

  • 3人以清淤为名在长江非法采砂牟利20余万,法院这样判

    9月17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重庆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何某、杜某福、张某等3名被告人以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未经国家许可擅自开采砂石资源,直接侵害环境公益,破坏生态环境,均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刑法第343条第1款对非法采矿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入罪前提必须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为了统一法律适用,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司法解释:清淤为名,采砂为实,超量开采

  • 【四大检察】江津:起诉全市首例以清淤为名在长江非法采砂

    2019年9月17日,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公开宣判,被告人何某、杜某福、张某以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未经国家许可擅自开采砂石资源,直接侵害环境公益,破坏生态环境,均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但是,行为人河道采砂未按规定办理采砂许可证,而以疏浚河道为名,实际从事非法采砂行为,破坏环境资源的,则可依据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据最高检消息,2018年10月8日,作为检察人员内部业务研讨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检答网在全国检察机关开通运行。高检院:判断非法采砂构成非法采矿罪的依据(方上海恒源

  • 河北审结两起“非法采矿”严惩盗采海砂行为中国法院网

    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5月21日,徐某等人以清淤为名义,驾驶吸沙船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汤河口附近海域多次非法开采海砂,价值1955万元。 2016年三四月间,李某伙同他人在秦皇岛海域非法开采海砂合计8000吨,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64万元。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5月21日,徐某等人以清淤为名义,驾驶吸沙船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汤河口附近海域多次非法开采海砂,价值1955万元。 2016年三四月间,李某伙同他人在秦皇岛海域非法开采海砂合计8000吨,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64万元。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海上“非法采矿”第一案|犯罪|辩护律师

  •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司法解释:清淤为名,采砂为实,超量开采

    刑法第343条第1款对非法采矿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入罪前提必须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为了统一法律适用,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两高:未获许可采挖河砂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采矿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称《解释》)。 按照《解释》,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两高:未获许可采挖河砂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采矿罪中华人民

  • 重庆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宣判! 行业资讯

    为了保护长江生态免遭破坏,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重庆市首例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 案件当事人何某、杜某福、张某等3名被告人以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未经国家许可擅自开采砂石资源,直接侵害环境公益,破坏生态环境,均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刑罚,并处罚但是,行为人河道采砂未按规定办理采砂许可证,而以疏浚河道为名,实际从事非法采砂行为,破坏环境资源的,则可依据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据最高检消息,2018年10月8日,作为检察人员内部业务研讨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检答网在全国检察机关开通运行。高检院:判断非法采砂构成非法采矿罪的依据(方上海恒源

  • 【警示】以清淤为名盗采砂石,阆中一干部被“双开”腾讯新闻

    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敬武军利用担任阆中市七里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找来砂石经营商陈某让其在马家河以清淤为名盗采砂石,他暗箱操作提供帮助,不过条件是,陈某必须以分一半利润给自己当好处费。 经查,敬武军非法收受重庆:3人因在长江非法采砂5500余吨被判刑 新华社重庆11月21日电(记者周闻韬)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非法采砂案件,被告人何某、杜某福、张某等3人均被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刑罚,并处罚金。重庆:3人因在长江非法采砂5500余吨被判刑新华网

  • 律谈|非法采矿罪的辩护要点(下)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官网

    在 《非法采矿罪的辩护要点(上)》 一文中,作者主要探讨了矿的性质认定,非法采矿罪中以非法采砂最为常见,本文的写作以本罪为例,并将辩护要点继续展开。 二、如何理解“没有采矿许可证” 1在证件到期后证件延展期采集的砂量,能否认定为非法采矿罪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5月21日,徐某等人以清淤为名义,驾驶吸沙船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汤河口附近海域多次非法开采海砂,价值1955万元。 2016年三四月间,李某伙同他人在秦皇岛海域非法开采海砂合计8000吨,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64万元。河北审结两起“非法采矿”严惩盗采海砂行为中国法院网

  • 清城区水利局:“砂耗子”!严惩不贷

    案例2:清淤为名,采砂入刑。2017年,飞来峡张某某在未经镇政府、水利局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以清淤为名 盗采河砂资源,并贩卖获利,触犯刑法,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刑。 案例3:团伙作案,全军覆灭。2018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5月21日,徐某等人以清淤为名义,驾驶吸沙船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汤河口附近海域多次非法开采海砂,价值1955万元。 2016年三四月间,李某伙同他人在秦皇岛海域非法开采海砂合计8000吨,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64万元。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海上“非法采矿”第一案|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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